2009年中学部招生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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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school-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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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3570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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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两个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,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。伙食费按实际在校天数扣除外,剩余部分如数退还。每年九月份为约定退款月,退款前三个月向校方递交书面申请。
1、填写报名登记表,交体检费100元,一寸照片两张。
2、参加入学综合测试,文化课测试科目包括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。
3、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。
4、测试、体检合格者交费入学。
三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,额满为止。
四、收费标准:
1、按年度交纳学杂费16700.00元/年,伙食费4300.00元/年。伙食费为一次性费用,不多退少补。
五、备 注:
1、**留校学生,周六、周日每天收取60元管理费(未含伙食费)。
2、学校组织的学生自愿参加的外出活动及旅游活动或出国培训、交流留学活动,费用另计。
3、离、返校须代租车辆接送的,费用另计。
4、每年为孩子进行的全面健康检查,费用另计。
5、住院医疗费用按保险办理。保额以外的费用由家长承担。在校医务室打针吃药的费用按成本收费,每月清算一次。在校期间校外就医并有老师陪同的,先由学校垫付医药费,每周与家长结清一次。
6、如遇中途退学、转学,学费按山东省物价局、山东省教育厅鲁价费发(2004)55号文件规定执行,即:凡学习时间不满两个月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费,满两个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,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。伙食费按实际在校天数扣除外,剩余部分如数退还。每年九月份为约定退款月,退款前三个月向校方递交书面申请。
联系电话:xxxxxxx xxxxxxx